当前位置:当前位置:首页>考试通知
发布时间:70-01-01
摘要:四川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学位)论文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点及考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学位)论文考核工作,特作如下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参与考生范围
2025年12月通过四川教育考试院平台成功报考毕业论文且在学校已缴纳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费的考生(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应用型考生和社会型考生均需缴纳论文答辩费400元/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费已缴但前次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再缴纳此项费用)。
二、考核时间安排
撰写指导时间:2024年12月17日9:00至2025年3月24日18:00。
论文答辩时间:2025年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4号令)《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的通知》《四川农业大学自学考试毕业(学位)论文选题及参考方向、撰写要求、格式规范及范例》,按规范要求及格式进行论文的选题、开题和撰写。
(二)考生如将本次撰写的论文作为今后申请毕业和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论文,请在“论文平台”选择“学位论文”,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与需求,慎重选择登记为学位论文;如将本次撰写的论文仅作为今后申请毕业的论文,请在“论文平台”选择“毕业论文”。
(三)考生按照《四川农业大学自学考试毕业(学位)论文选题及参考方向、撰写要求、格式规范及范例》和毕业(学位)论文的撰写时间安排,依次完成选题、开题报告、初稿和终稿阶段的稿件提交。论文题目可选用学校提供的论文题目参考方向加以完善后作为本人的论文题目,也可自拟与专业相符的题目。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学生的指导教师。
1.毕业论文考生:依次完成论文稿件的三次提交(第一次提交论文初稿、第二次提交论文初稿、第三次提交论文终稿),第一次提交时须完成论文类型选择、导师选择、填写论文题目和完整论文稿件上传操作。
毕业论文终稿提交阶段,须进行论文稿件题目确认、论文版式、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查重率要求≤30%符合稿件提交要求,论文结构及质量水平以指导教师评定为准。
2.学位论文考生:依次完成开题报告2次和论文稿件3次共5次提交(第一次提交开题报告、第二次提交开题报告终稿、第三次提交论文初稿、第四次提交论文初稿、第五次提交论文终稿),第一次提交时须完成论文类型选择、导师选择、填写论文题目、完整的开题报告稿件上传操作。
学位论文终稿提交阶段,须进行论文稿件题目确认、论文版式、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重新提交终稿以重新检测的结果为准。版式检测依据相关国家相关标准对论文基本版式、基本信息进行检测,论文结构格式及质量水平以指导教师评定为准。版式检测错误率≤0.5‰、查重率≤30%,二者同时满足才能符合稿件提交要求。
终稿版式检测次数不限。平台下载首次版式检测的报告免费外,其他次检测只提供检测结果,不提供检测报告,如需下载检测报告请联系检测平台客服。
三、提交流程
应用型考生:登录“川农在线”-“学生学习平台登录”-“毕业设计”进入论文平台。
社会型考生:点此登录(用户名:准考证号,密码:Cnzx身份证后四位),登录后点击“毕业设计”可进入论文提交操作。
四、撰写、指导、答辩安排和要求
序号 |
工作时间 |
工作安排和要求 |
1 |
12月17日-12月23日 |
所有考生:缴纳论文答辩费,选择论文类型“毕业论文”或“学位论文”(选定后不能更改)。 |
2 |
12月17日-12月23日 |
学位论文考生:选择指导教师、选题和提交开题报告。 |
毕业论文考生:选择指导教师、选题和提交论文稿件。 |
||
3 |
12月24日-12月30日 |
论文指导教师:1、评阅毕业论文题目和论文稿件,并给出修改意见;2、评阅学位论文题目和开题报告,并给出修改意见。 |
4 |
12月31日-1月5日 |
学位论文考生:根据指导教师指导意见修改开题报告并提交修改后的开题报告(即:开题报告终稿,不合格无法提交论文稿件)。 |
毕业论文考生:根据指导教师指导意见修改论文稿件并提交。 |
||
5 |
1月6日-1月12日 |
论文指导教师:1、评阅毕业论文稿件,并给出修改意见;2、评阅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即开题报告终稿)并给出评阅结论。 |
6 |
1月13日-2月16日 |
学位论文考生:根据开题报告撰写论文稿件,并完成提交。 |
毕业论文考生: 1、根据指导教师指导意见修改论文稿件,并提交最终论文稿件; |
||
2、学术不端检测要求:提交时须进行论文稿件题目确认,论文版式、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查重率要求≤30%符合稿件提交要求,论文结构及质量水平以指导教师评定为准;学术不端检测(自费)。 |
||
7 |
2月17日-2月24日 |
论文指导教师:1、评阅毕业论文稿件,并给出评阅结论;2、评阅学位论文稿件,并给出修改意见。 |
8 |
2月25日-3月3日 |
学位论文考生:根据指导教师指导意见修改论文稿件,并完成提交。 |
9 |
3月4日-3月10日 |
论文指导教师:评阅学位论文稿件,并给出修改意见。 |
10 |
3月11日-3月17日 |
学位论文考生: 1、根据指导教师指导意见修改论文稿件,并提交最终论文稿件。 |
2、版式和学术不端检测要求:提交时须进行论文稿件题目确认,论文版式、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重新提交终稿以重新检测的结果为准。版式检测错误率≤0.5‰、查重率≤30%,二者同时满足视为检测通过,否则成绩按不合格记载。版式检测免费,除下载首次检测的报告免费外,下载他次检测报告请联系检测平台客服;学术不端检测(自费)。 |
||
11 |
3月18日-3月24日 |
论文指导教师:评阅学位论文稿件,并给评阅结论 |
12 |
4月初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毕业(学位)论文评审通过的考生答辩 |
五、论文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指导成绩和答辩成绩按不合格记载:
1.经学院调查认定论文终稿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其中剽窃、伪造和篡改行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行业标准CY/T174—2019》进行认定);
2.未按要求进行提交稿件的;
3.毕业论文未完成学术不端检测的;学位论文未一次性完成版式和学术不端检测的;
4.封面信息中题目存在缺失,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姓名、学号、指导教师姓名存在缺失、不完整或与教学安排不一致的,学号或姓名与考籍信息不符的;
5.论文(设计)中专业名称或姓名,存在缺失或与考籍信息不符的;指导教师姓名或致谢指导教师称呼或姓名存在与本次选择指导教师不一致的;
6.论文题目与写作内容不一致的;
7.论文正文字数或参考文献不足的;
8.论文终稿存在批注或审阅意见的。
六、其他事项
1.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完成论文撰写或不能达到各撰写阶段要求的,论文最终成绩不合格,毕业(学位)论文考核顺延下一批次(2025年下半年)进行。
2.请各教学点认真做好考生毕业论文撰写各环节督促和指导工作,加强学术不端行为教育,如发现有抄袭、造假、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论文考核工作相关咨询:马老师(0835-2885679)。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
专业学习规划师指导
获取学习资料
扫码官网微信公众号